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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同志在中科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nimte,日期:2008-06-27

同志们: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即中央9号文件发出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院党组书记、院长路甬祥同志就我院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出了重要批示;院党组在院长办公会上组织了中央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根据院党组的部署和安排,今天专门召开全院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视频会议,进一步动员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作规划》的重要部署。刚才庭大同志传达了全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面我代表院党组就全院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规划》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感
        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我院来讲,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对于加强我院党的建设,实现我院创新跨越、持续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5年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来,我院党组下发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经过几年的努力,全院反腐倡廉教育深入人心,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监督工作逐步深入,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从整体上看,全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我院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中央这次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党的十七大以后5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这既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的重要保证。《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什么方向、抓什么工作、怎么抓工作的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扎扎实实地抓好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今后5年,我院将处于全面完成三期知识创新工程、迈入建设改革创新和谐奋进的中国科学院新里程的关键阶段,科技创新和改革发展的任务相当繁重,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反腐倡廉建设也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的考验。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我院长远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更加自觉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提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为我院知识创新的顺利进行和创新跨越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和更有力的保障。

        二、坚决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我院知识创新跨越和持续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我院深化知识创新工程整体部署相适应,紧紧围绕和服从服务于国家和我院科技创新发展的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为科技事业和我院创新跨越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保障健康发展,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决策的科学性、措施的针对性、工作的有效性。
        要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着力在抓系统、抓源头、抓预防上下功夫。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我们党深刻总结近3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科学结论,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战略方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同志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确实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我们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及时制定和完善科研管理行为规范,实施有效的过程监督,把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
        要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着力抓好院党组确定的课题经费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企业转制并购与上市、大中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