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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科院上海分院党组、沪区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日期:2010-11-10

各研究院所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精神和中共中科院党组《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上海分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上海分院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创新三期总结评估、全面推进‘创新2020’顺利启动和实施”为主题,以开拓创新、切实履职、务实求效、争创一流为主线,以提高研究院所党建科学化水平,迎接“创新2020”为载体,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和谐奋进、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贡献力量,大幅提升研究院所科技创新能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党的建设和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坚持“围绕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创新”,认清责任与使命,继续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推进院地合作,加快转移转化,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党的建设与创新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加快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与团队,促进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在未来三年中有新实践、新创新、新突破,努力达到以下目标:

(一)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围绕“创新2020”总体部署,加强战略研讨,明晰发展目标,前瞻学科布局,制定实施措施,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来推进新战略目标的实施,抢占未来科技发展制高点,进一步提升科学院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推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落实院地合作战略,加快推进实现“九个转变”。

(二)有效促进和谐奋进。认真对照“创新三期”的目标任务,做好自我评估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长效机制。牢固树立“科教兴国、创新为民”的科技价值观,坚持“四个一流”的发展目标,不断弘扬和传承科学院精神,弘扬诚信自律的科研道德和学术环境。继续深化创新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三)做好服务职工群众。狠抓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抓好“回头看”,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真诚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关注职工群众疾苦。从维护职工根本利益、身心健康出发,尽可能创造适合职业发展和学习的环境。继续关心弱势群体,建立帮扶长效机制,注重人文关怀,保持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明显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评价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创新、促进创新的能力。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配备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创新活动内涵;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重点突出对青年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党员意识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委员的作用,制定计划,加强教育引导,继续坚持下大力气抓好在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

三、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领导班子建设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促进研究所创新三期任务完成和推动未来科技创新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理念先进,能准确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具有把握科技发展大局和领导科技创新能力,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持续推进研究所科技发展。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整体思想政治素质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工作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在科研、管理和支撑服务工作中的先进作用突出。

三是工作机制好。能紧密结合研究所科技创新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到位,工作机制运行顺畅,能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推进科学发展有实效。

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围绕国家和中科院重大科技战略任务,积极推进院所的创新发展,加强团队精神,发挥基层党支部凝聚每位党员和职工的作用,在推动研究所科技创新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科研工作成果、创新文化氛围、党员干部作风得到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群众认可。

“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立足本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科技创新前沿知识、先进科学理念和优秀文化成果,努力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个人素养和文化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做到勇于创新、开拓进取。能结合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做到心系群众、服务发展。主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积极完成科研任务、推动研究院所发展,自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党员表率作用突出。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做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党内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做到诚信自律、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发扬科学院精神,倡导诚信为本的学术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正义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主要安排

各研究院所党委要按照中央的通知精神和院党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总结展示活动成果,做好评选表彰。尤其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机制,为“创新2020”的顺利启动和实施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时间安排上,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2010年开展以“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圆满完成知识创新三期任务”为主题实践活动。

2011年开展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开创创新2020新局面”为主题实践活动。

2012年七一前,以“深入实施创新规划,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主题实践活动。

为此,上海分院党组、沪区党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部署和院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海分院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的培训制度,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加强交流研讨,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增强领导班子适应形势,围绕需求规划战略,谋划发展的能力。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学得有动力,学后有提高,工作有促进。

(二)强化宗旨,开展专题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在分院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践行务实作风,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三)宣传典型,举办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发现和挖掘分院系统院士、科学家和管理支撑骨干中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学习宣传优秀党员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的感人事迹,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党员。以“科学家讲坛”、《我的科学生涯》征文活动等为载体,兴起“向优秀人物学习,向先进典型看齐”的热潮。

(四)谏言献策,组织“科学院精神”大讨论。鼓励党员围绕研究所科技创新、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点和难题献计献策。通过交流互动,进一步弘扬“科学院”精神,凝练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辐射创新文化服务功能,努力营造科学、民主、和谐、创新的文化氛围。

(五)创新主题,开展最佳党建活动方案评比。各研究院所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主题,设计活动载体,制定独具特色的活动方案。力求通过活动设计,提升党员组织生活的层次和质量,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立足本职、为研究院所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建功立业。上海分院党组、沪区党委分别将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组织党建工作评优活动,展示、表彰研究院所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活动项目。

(六)表彰先进,举行评选表彰活动。结合创新三期评估总结工作,上海分院将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活动,重点表彰那些在知识创新工程中能围绕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创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每2-3年举行一次,由各单位党委推荐,分院党组、沪区党委统一评选并表彰。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提高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加强结合,注重实效。将创先争优与启动实施“创新2020”相结合,与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相结合,注重解决影响科技创新中的突出问题;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增强领导干部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廉洁意识。

(三)联系实际,推动发展。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不断解决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与难题。从党的科技事业发展的高度,加强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党务干部的培养,凝聚造就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院党组、沪区党委将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研究院所根据实际成立相应开展活动机构,落实人员,并报分院党组、沪区党委。

(二)运用典型引路。形成每月上报活动进展,随时上报活动动态,重点活动重点报道,大型活动全面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简报、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以典型为榜样,努力在上海分院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联系调研。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由分院党组、沪区党委领导牵头,分别联系、调研研究院所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听取科技人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现不足、总结经验、督促落实,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分院党组、沪区党委将建立领导对口联系研究院所工作制度,定期下基层指导、了解掌握活动进展,对各阶段活动进行督促、点评,通过调研、交流、研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推进上海分院创先争优活动各个阶段工作有序开展。

各单位要按照院党组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分院党组、沪区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