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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所级培训计划和各部门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3-07-05
院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科学院全员能力提升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工研院职工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结合工研院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征集了各部门《2013年度培训计划》,并以“面向全所”和“突出重点”为原则遴选出《2013年所级培训计划》上报科学院,全数获批。现将2个计划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本计划是经各部门申报,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批确定的。本计划将在工研院网站培训讲座栏目中登载,以期资源共享,具体日期安排以各主办部门的通知为准。
  二、本计划由各计划提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办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3天内,须将培训签到表、培训资料与讲义、《培训记录单》、效果评估问卷及总结等一并报各部门质量员处,质量员于每季度末形成培训实施报告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三、没有列入计划,需利用专项经费或其他支助经费举办的培训项目,应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报批。
  四、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外参加的计划外培训项目,要求在回所7天内自定形式在部门内授课交流,共享培训资源,形成培训记录,以此作为差旅费报销的凭据。
  五、各计划内培训项目的举办地点除专业领域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应选择在宁波大市范围内。
  六、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科学院内的教学资源,积极开展各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工研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七、人力资源部将以培训内容针对性、人员参与度、考勤情况、讲义情况、培训满意度、培训效果、补训措施等作为评价标识对各部门培训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据此给予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