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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材料所顺利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
作者:,日期:2019-12-20

  12月16日,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向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签发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宁波材料所符合《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国家标准,认证范围覆盖动力锂电池材料、石墨烯材料、轻质复合材料、海洋装备与工程新材料、激光表面处理技术、智能监控系统、碳纤维应用技术、直驱电机、工业机器人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宁波材料所成为了浙江省首家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科研机构。

  《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于2017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贯彻、实施《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于科研组织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增强科研组织的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18年起,中科院正式启动《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宁波材料所作为首批知识产权贯标单位,积极响应号召,于2018年8月正式启动贯标。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所长为组长,主管副所长为副组长,由各职能部门、知识产权专员组成的贯标工作组,各部门协同配合,通过调研诊断、体系策划、贯标培训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明确了研究所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发布《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并于6月份开始运行知识产管理体系。

  2019年12月初,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对宁波材料所开展现场审核认证工作。通过现场审核,审核组对宁波材料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高度认可,审核组认为,宁波材料所建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材料所各工作环节充分融合,与材料所的工作需求相适应,落实有效,具备很好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此次顺利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不仅进一步推动了宁波材料所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化,而且通过贯标工作,加强了研究所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布局体系建设及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奖励激励体系建设,为材料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今后,宁波材料所将继续把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融入到日常管理中,覆盖更多科研领域,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助推知识产权运营与转化,提高国际竞争力。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人员合影

  (技术转移处 龚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