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材发党字 〔2012〕2号
机关党支部、新能源党支部:
经党委会审议,对你们两个支部委员会的补选结果批复如下:
杨方同志任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
张秋菊同志任新能源党支部副书记。
任期至本届党支部届满。
下列同志不再任职,其中:
应华根同志不再担任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
戴明志同志不再担任新能源支部副书记。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