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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作者:,日期:2011-11-10 | ||||
科材发党字[2011]7号 所属各部门、新能源所、先进制造所: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科发党字〔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所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严 庆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所长 副组长:崔 平 党委委员、所长 成 员:王蔚国 党委委员、副所长 何晓南 党委委员、副所长 李 勇 党委委员 何天白 先进制造所所长 戴 宁 新能源所所长 邵正荣 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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